兒 童 之 家 代 家 長 Relief Housemother
HONG KONG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Ma On ShanUpdate time: August 13,2019
Job Description

職 責:

  1. 照顧8名年齡由4至18歲兒童之行為、學業、起居生活、安排活動。平均每個月工作12-13天,需留宿。

要求:

  1. 須成熟穩重,無不良嗜好,喜愛孩童和具備管教兒童經驗。

因應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」機制經已實施,本處會要求有關職位的準僱員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的申請。有意者請連同履歷、証書副本及期望薪酬透過遞交至香港青少年服務處人事部收。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絕對保密及只供招聘之用。廣告刊登後三個月內,如未獲本會聯絡╱回覆,即其申請未獲考慮,而申請人之個人資料亦將在完成招聘程序後銷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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